根据《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对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寨辛庄前街4号院3号楼6层617号房产对外租赁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租赁资产产权状况、实物现状:北京市通州区寨辛庄前街4号院3号楼6层617,建筑面积120.39平方米,3室1厅1卫,简装,权属清晰。
二、租赁用途:居住。
三、租赁期限:2026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。
四、租金收缴办法及底价:租金3700元/月,按月或季度支付;租赁底价3700元/月;递增率0%。
五、竞价方式:信息披露期满后,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,可按其实际报价且不低于租赁底价直接签约,不组织竞价(符合《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);若产生多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,则按披露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(如拍卖、招投标、网络竞价等,符合第二十六条)。
六、承租条件及资格条件: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资信良好,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黑名单。按《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不设置指向性资格条件,各意向承租方平等参与。
七、风险揭示:详见租赁方案。
八、监督电话:0591-2699 8616
信息披露期: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30日。
有意向者请在披露期内向公司业务部部门报名登记。
联系人:高铭磊 联系电话:13400559225
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2026年9月15日